广东省2006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刘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广东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省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同意,现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已按要求正式编成。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广东省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批。
2006年,全省各级政府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严格依法理财,加强收入监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为民理财,加快构建公共财政,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解决了一系列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年终执行结果,省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
根据决算草案,2006年省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627.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1.7%,超收65.79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4.1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11.76亿元、上下级体制结算1.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65.93亿元(不含净结余)、调入资金10.36亿元等,省级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为1217.44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二)。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省级一般预算收入498.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45%,超收62.99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4.13亿元。
(二)上下级结算收入434.08亿元,其中属省本级可用财力部分120.8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9亿元。
1.各市上解收入完成64.53亿元,其中省本级可用部分59.23亿元,为年度预算47.67亿元的124.25%,超收11.56亿元。主要是省与市结算项目增加上解,包括出口退税各市超基数上解增加、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上解增加等。
2.中央补助收入完成425.48亿元,其中属省本级可用财力部分113.72亿元,为年度预算111.03亿元的102.43%,增加2.69亿元;属中央追加专款及省级转拨的对市县返还补助311.76亿元,包括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对我省的企事业划转等结算补助增加3.85亿元、专项补助(包括增发国债补助)52.98亿元。
3.抵减按体制规定上缴中央财政收入55.92亿元,其中属省本级财力部分52.13亿元,为年度预算39.57亿元的131.74%。增加的部分主要包括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省级津贴补贴调节基金上解以及企事业经费划转。
(三)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74.01亿元,其中上年净结余8.08亿元,比预算6.98亿元增加1.1亿元。
(四)调入资金10.36亿元,主要是各市财政救灾捐赠资金、粤电和广电集团上缴水库移民经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计提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和基本医疗救助金等调入一般预算安排使用。
根据汇编的决算,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217.44亿元,一般预算总支出849.5亿元,收支相抵,省级财政结余367.94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66.2亿元(含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结余14.84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净结余1.74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0.08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06年决算按中央要求进行统计口径调整,与2006年预算数不可比。2006年,按原口径,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626.15亿元,为年度预算561.65亿元的111.48%,增加支出64.5亿元,比上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快报数增加4.05亿元。加上省转拨市县的中央补助和上下级体制结算等,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849.5亿元(详见附件一表一、三)。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决算数299.92亿元;
(二)预算执行中转列市县的省级补助支出158.7亿元;
以上(一)(二)两项,省级预算支出完成458.62亿元,为年度预算428.88亿元的106.93%,支出增加29.74亿元。
(三)省级预算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152.01亿元,为年度预算132.76亿元的126.19%,支出增加34.77亿元;
(四)中央经省转拨的补助市县支出237.82亿元,主要是对市县的税收返还、体制结算等补助;
以上(三)(四)两项共389.83亿元,加上第(二)项,补助市县支出完成548.53亿元。
(五)调出资金1.06亿元,为应缴入基金预算的石油价格补贴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错缴入一般预算,需调出后安排。
2006年,省财政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科学性,按照建设“和谐广东”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财力资源,集中资金确保救灾应急、工资发放和“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科技、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省级财政支出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一)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006年省财政“三农”支出91.6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全省面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39亿元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补助资金7.67亿元,用于107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我省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海堤围等水利设施安全;拨付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29亿元,实施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高新技术示范等综合开发项目,提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能力。二是认真实施人大议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其中,拨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资金1.57亿元;拨付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资金3.78亿元,扶持800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力争2007年完成全省3279宗小型水库改造任务;拨付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资金0.94亿元,扶持沿海渔业发展项目56个,解决渔民安居工程710户,安排渔民技能培训约5000人,促进渔区稳定,改善渔民生活;拨付0.72亿元实施扶持农业机械化议案,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安排5.9亿元解决面上水库和省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生产生活问题,落实水库移民议案扶持政策。三是积极筹措农业救灾资金,解决灾后恢复生产问题。针对2006年我省遭受台风、暴雨等特大洪涝灾害的严峻灾情,省财政拨付农业救灾和灾后复垦补助资金3.85亿元、水毁工程修复省级补助资金3.2亿元,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修复;拨付1.28亿元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对3.5万户农村危房户数给予补助,帮助欠发达地区妥善解决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四是稳定农村基层政权。拨付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资金1.67亿元,对纳入省财政补助范围的东西两翼、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集体经济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7973条贫困村进行补助,确保村干部月补贴不少于300元。五是保障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7亿元,为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提供了资金保障。六是落实种粮大户直补政策。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支出6.56亿元,扩大直补面,调动农民产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二)保障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强省。2006年省财政教育支出76.96亿元,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扶持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共拨付农村基础教育支出23.68亿元,用于落实全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和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政策资金需要,使全省农村1025万名中小学生受益。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应用型人才。2006年省财政拨付职业教育经费14.76亿元,用于安排智力扶贫工程、技工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等专项资金支出,推动职业学院、技工学校及职业技能教育、办学设施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三是推动广东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2006年省财政拨付高等教育经费35.95亿元,用于安排包括36所高校扩招经费、高校“211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省部共建“985工程”二期建设资金、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等多项高等教育专项投入,保证了高校重点项目的需要,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支持提高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省。2006年省财政科技支出12.4亿元:其中科学事业费支出8.37亿元,科技三项费用支出4.02亿元,用于组织实施广东产学研省部合作、优化重点产业结构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解决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技术创新,省民营科技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有效支持重点技�